一、保安公司不属于国家行政单位
保安公司是保安服务公司,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已发审核允许成立的,并由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监督管理的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合作企业或单位有偿派出保安人员提供人防、技防、押运等安全防范或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国家行政单位是指能够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公共秩序的单位,包含国家权利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或政党组织等,所以保安公司属于私人公司,受国家管理,并不属于国家行政单位。
二、保安服务公司成立条件
保安公司虽然属于企业犯愁,但与一般企业不同,并不是有资金就能成立,而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主要是下面的这些:
1、有不低于100万的注册资本。
2、拟任的保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该是具备任职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学历及有关工作经验,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被开除公职、军籍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3、具备该职位相应的技术、法律或行政法规资格要求,取得过相应的资格认证。
4、具备健全的安全服务设备。
5、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